7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没赶上缴养老保险的机会,他们的生活怎么办?

7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没赶上缴养老保险的机会,他们的生活怎么办?

我和老公都是农村的,我们各自的姥姥,姥爷目前都是70岁以上,并且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分享一下四位老人是如何养老的。

01 儿女养老占主力

我姥姥78岁、姥爷79岁,8年前姥爷得了心梗,手术很成功,只是后期需要长期吃药。

姥爷生病之前,他们的养老一直自食其力,从姥爷生病后,每个月吃药费用需要500,从那个时候开始依靠儿女。

我有三个姨一个舅,舅舅每月给300,母亲和三个姨每月给200,这是必须给的。另外再想给就看个人心意了,一般舅舅和姨每年都会额外再给1000左右。

我作为远嫁的外孙女,每次看姥姥姥爷给500,一年2次。

姥姥姥爷非常知足,年轻的时候的确吃了很多苦,作为农村老人,儿女们还算孝顺,晚年生活比较顺心。

02 自力更生养老

老公的姥姥姥爷是我非常敬佩的两位老人。

姥姥75岁,姥爷78岁,他们现在还种着十几亩地,我在两位老人身上看到了最典型的中国农民的形象,肯吃苦,不服输。

姥姥姥爷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女多次和姥姥姥爷商量来市里养老,但都被拒绝了,尤其是姥爷舍不得自己那片土地,更是不服输,不服老。

姥姥姥爷,每年种花生,玉米,麦子,每年会有2万左右的收入,在农村生活没有大项支出,身体健康的话,这些收入养老完全没有问题。

舅舅和小姨、婆婆过年过节也会给钱(很多时候都不要),平时也会给老人买衣服。

姥姥姥爷非常喜欢现在的生活,自由自在,虽然辛苦,但每年丰收后那种喜悦是别人所不能给予的。

姥姥姥爷们,还有一个国家发放的养老金,每个月有100多块钱,这部分钱只能作为养老的补充。

农村生活成本相对较低,农村老人对生活质量要求不高,只要吃饱穿暖,不会过多追求品牌,每个月的花费不高。

对于70岁农村老人养老,我个人认为:只要老人愿意,尽量让他们自己舒服的方式安度晚年。不管是依靠儿女还是自食其力,作为儿女都要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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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没赶上缴养老保险的机会,他们的生活怎么办?

农村。没有像城市。公务员,上班族。一样的退休金。这是很不公平的。有些人认为,他们自己交了养老保险。然后你单位或者工厂。给自己交了养老保险,所以才领了养了钱。那么我想问的是农村种的地挣的钱最少出的力最大。而且生活在最底层他们。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不是他们自己的责任,而是社会遗留问题,因为从一开始国家比较贫穷。对农民的照顾有限。而且他们还要需要交公粮。虽然现在国家发展的还不错,但是,对于。农民养老保险这一块儿也有了一部分的投入。60岁以上的人。领了100来块钱,但是对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来说,100块钱基本上是不能满足现在的消费水平的。农民是?国家的一大负担。因为农民太多。如果都能领上和公务员一样的养老保险。那样也是不可能的。现在实行的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国家变强,贫富差距在缩小,分配利益在均衡。国家会越来越强大。人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但是我也希望。那些领着退休金自以为是是应得的,你们错了。

7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没赶上缴养老保险的机会,他们的生活怎么办?

简单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现年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绝大多数确实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机会

我们先来算一笔账现年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毫无疑问是1950年之前出生的老年人。而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为:新农保)是从2009年起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开始进行小范围试点的,肯定尚未在全国大面积铺开。2010年10月出台、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确认的以没有正式参加工作经历的农村居民为参保人的险种,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城市无业居民为参保人的险种,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为:城居保)。此时,1950年之前出生的居民已经超过61周岁了。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正式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予以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见》规定:1、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2、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城乡居民缴费参保的政策规定是:“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简单地概括就是:正式开始缴费参保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一律不得再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年,1950年以前出生的居民都已经超过64周岁了。也就是说:现年7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永远地失去了通过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后机会。但是,这类社会群体的所有人,都可以按照《意见》的统一安排,无偿地按月领取一份当地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很明显,这是国家对所有老年人专门提供的社会福利性质的财政补助资金。

毫无疑问:法律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就是行政法规,天然地具有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之所以这样规定,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60周岁以上的居民都是老年人,自然就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保障待遇,当然不能再让老年人自行掏钱参保了。假如这样做,肯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没有机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7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他们的生活怎么办呢?

首先,看一下目前国家对老年人的政策补助。主要有以下项目:1、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这属于社会保险政策范畴。这是国家无偿提供的,只要符合年满60周岁这一法定条件,所有的城乡居民都有权依法领取。从总体上看,具体的金额虽然各地的标准有高有低,差距明显,但都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居民的关爱和特殊照顾。2、高龄津贴。这属于社会福利政策范畴。一般的政策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才可以依法享受。但有的省、市已经将可以享受的年龄标准下调到65周岁或70周岁,从总体上看,高龄津贴的补助金额并不高,但只要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年龄标准,也是人人可以平等地依法享受。3、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这属于社会救助政策的范畴。可以肯定地说:符合政策规定的老年人不多,适用范围很窄。全国低保人口和特困供养人口不到5000万人,占我国人口的比例仅有3.3%左右。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老年人不能享受社会救助待遇。4、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这是从2014年开始按照《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而建立的特殊的专项政策补助资金。当然属于国家养老政策范畴,仅仅适用于在养老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少数老年人,补助范围就非常窄了。其基本补贴对象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内容是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具体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贴标准,由省级或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决定。目前各地确定的补贴项目不同,补贴标准差别比较大。当然只能按本地政策执行。这项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入住机构养老提供服务

总之一句话:不能当地具体标准的高与低,城乡居民中的老年人都可以依法领到一些补助资金。

其次谈一下法理。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从2021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已经进入老年人阶段的居民,作为其法定赡养人的儿女,必须依法承担起赡养老年人的法定义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老年人抚养长大的儿女,连这种法定义务都不履行,一味地强调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那还算人嘛?这里的法律底线是非常明确的:只有法定赡养人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确认其法定赡养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救助制度才开始真正发挥作用,给予老年人相应的社会救助待遇。任何人对此都要有清醒的认识。作为老年人,也必须正确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一味地体谅自己儿女的困难,把本应依照法律规定,在家庭范围内可以完全解决的问题推向国家和社会,期望着由国家掏钱给其养老。假如这样做,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目前情况下,完全靠国家掏钱养老,是绝对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7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没赶上缴养老保险的机会,他们的生活怎么办?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条件领取了相应的政策补助资金之后,他们的生活当然由其儿女完全负责。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就是按照这样的方式生活的。如果其儿女属于弱势群体,完全没有赡养能力,则由当地政府出手,给予老年人社会救助待遇,即:或者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顺便再多说一句:现在有一种很奇怪的论调,似乎农村老年人是一个特殊人群,本来就应该享受特殊待遇,这肯定是完全错误的。在我国的社会政策上,农村的老年人和一直无业的城市老年人,享受完全相同的政策待遇。随便提出农村老年人怎么怎么,而完全忘记了另位一个社会群体——城市老年人,确实有挑拨离间、意有所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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