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人们大概忽略了嫌犯许某的职业:原本就是职业杀手,尽管杀是鸭子。

尽管杀的是鸭子,第一,早已见惯了血腥,平常人的同理心会大大被弱化,甚至消磨殆尽,就跟刽子手,甚至职业屠夫往往被认为冷血一样;

第二,多年杀鸭子的经验让嫌犯熟练掌握了解剖、肢解动物的解剖学和用刀技巧。

大家还记得中学学过的庖丁解牛吗?

庖丁之解牛可以做到“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而且不止于此,更能“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尽管鸭子与大型动物组织,特别是骨骼更强壮,韧带更坚韧,但是,在熟练的庖丁的手下,“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也就是说,尽管人体骨骼远比鸭子粗大,但是只要按照解剖结构,任何其他大型动物一样可以仅在一把锋利的刀下肢解成一些不可继续分割的部分。

这些“大件”只有头颅,下肢的股骨,胫骨,上肢的肱股和尺桡骨,以及脊柱的各个椎骨不能继续使用道具进一步粉碎。

其他所有软组织都可以被碎成在下水道毫无阻碍被冲的碎块。

根据公开信息,警方在化粪池找到的仅有人体组织,而没有说找到大块部位。

而且,相反已经供述是“分散抛弃”。

这样,不能经过下水道冲弃的仅有上述几个整体的骨骼部位,分装在几个方便袋中根本不会显山露水,极其容易被带出小区,抛弃到远离居住地的任何地点。

因此,嫌犯作为“职业杀手”,无声无息之间碎化而不仅限于肢解一个人并非难事。

第三,嫌犯作为杀鸭子的“职业杀手”,理应具有丰富处理鸭子废弃物的经验,深知什么样的废弃动物组织可以不至于引发下水道阻塞,也是嫌犯可以无声无息间经下水道冲走碎化组织的重要一环。

第四,其实,只需要一把手锯,甚至就可以将上述骨骼碎化到可以经由下水道冲走的程度。

但是,根据嫌犯供述,他显然选择的是带出“分散抛弃”的途径。

总之,嫌犯的多年职业杀鸭子的经历是他可以在短时间内,无声无息碎化掉一个人的基础。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这个当然是早就想好了处理尸体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会真正的去执行,所以他其实在杀人之前就已经在想怎么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而把尸体粉碎冲进下水道的做法,当然不是临时想起来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计划和演练过,所以才能在30多个小时里面处理干净。

很早的时候大家就质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质疑没有用,没有任何的证据,找不到证明质疑的证据,找不到尸体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处理尸体的细节和过程非常的厉害,让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线索,这可不是临时起意能做得出来的,处理尸体清理现场,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处理尸体才会去做。

其实室内下水道的管道口径很小,拳头大的东西掉进去就会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块碎物才能通过下水道冲掉,大块的东西根本没办法,那么大一个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无声无息,说明了他把尸体的一部分处理成小块碎物,通过下水道冲走,比如说有小块骨头或者没有骨头的部位。

一些拥有大块骨头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其实通过案件的报道来看,死者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身体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还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携带出去扔到别处处理的,通过下水道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东西粉碎尸体,这个其实不好说了,不过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一些动静其实并不会别人怀疑,晚上处理造成一些动静才是反常容易被怀疑,所以确定他处理尸体都是白天进行。

最让人恐惧的地方就是他杀人碎尸后那种淡定的表现,完全让人看不出他紧张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静的态度,这种在媒体和亲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没有漏出异常的表现,这才是让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一个杀人犯杀人碎尸处理尸体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样若无其事,这内心心机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围有这种人,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谁也没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终却抵不过钱财的诱惑,早已丧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际,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向妻子,纵观其案发全过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发指!

据警方通报:在将重大嫌疑人许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警方表示 ,许某某职业是杭州某公司驾驶员,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绍兴上海做养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时还表示,以前网上盛传的:许某某是侦察兵、是小区物业、熟悉小区监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间分尸等等说法,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已抓,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详细处理过程警方并没有公布,考虑理由应该是由两个:一是凶手已抓到,而且如实招供人是他杀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时也出于对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选择了没有公布细节。二是因为凶手犯罪的过程极度恐怖和残忍,为避免引起人们不适、引发社会恐慌,故而警方没有公布!

其实细想下来,受害人仅仅只不过才100来斤的体重,全身骨头加起来也只不过十几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头,完全可以轻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块,倒进马桶里用水冲走,最终被冲进化粪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处理的骨头,你比如头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装在袋子里,偷偷的带到外面处理掉,这些只要前提经过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至于对案发的详细经过既然连警方都选择了些许回避,那对于咱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去刨根问底了!

咱们只需明白一个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千万别丧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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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嫌犯选择在女儿的生日当天动手,就是因为方便在食物里面动手脚。他预料到当天来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饮料、吃蛋糕,便乘机在饮料里面动了手脚,妻子和女儿喝完之后就会越来越困。

在两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头蒙头的方式杀害了来女士。期间,来女士基本处在无意识的深度睡眠状态,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呼救和反抗。这样,在死亡阶段基本不会出现声响。

即使有轻微的动静,处于昏睡中的女儿也不会听到,再加上外面下着雨,雨声掩盖了一切,邻居和其他人更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处理尸体的过程

为了消除证据,毁灭线索,嫌疑人将来女士的尸体粉碎后冲进了下水道。一个女性的尸体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内脏、脂肪占到50%以上,尸体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没有多少,根据警方通报是分散抛弃。

当然,分尸行为肯定不是在深夜进行的,因为其反侦查能力很强,半夜一直亮着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静的时候,有点响动很容易被邻居听到,被人怀疑,但白天却不会,所以,可以确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处理的尸体。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绝不是传统的砍、剁,粉碎机之类,因为这样做声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邻居听到。

嫌犯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周密谋划和准备,对所有细节做了严密的预测和演练,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提前准备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学药品,且又有屠宰鸡鸭和鱼粉生意经历,对于分解切割异常熟练。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器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化学药品处理,通过马桶管道冲入化粪池,让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

至于下水道为什么没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处没找到任何滞留物,这就说明他将尸体分割成小块之后,用化学药品进行了处理,然后再通过下水道冲走。

对于骨头等一些难以分割处理的部位,他是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比如使用液压工具结合化学物品破碎,根据相关报道,来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可见,对于难以处理的大块骨头,嫌疑人将其用塑料袋包装之后,通过负一层暗道避开监控,进入地下车库,开车将其抛弃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结语

嫌疑人在抛尸之后,自认为消除了一切痕迹,而且拖延报警,想着尸体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点证据了。之后,他在采访面前镇定自若,没透露出丝毫的紧张,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经不是一般的扭曲,实属万分残忍,罪大恶极,一定要严惩。

上述内容纯属个人分析,不作为任何凭证使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凶手已被抓获,愿逝者安息!不信谣不传谣,静等官方通报事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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